【译文】,兵法的基本原则有五条一是“度”二是“量”三是“数”
【译文】 兵法的基本原则有五条:一是“度”,二是“量”,三是“数”,四是“称”,五是“胜”。敌我所处地域的不同,产生双方土地幅员大小不同的“度”;敌我地域大小——“度”的不同,产生双方物质资源丰瘠不同的“量”;敌我物质资源丰瘠——“量”的不同,产生双方兵员多寡不同的“数”;敌我兵员多寡——“数”的不同,产生双方军事实力强弱不同的“称”;敌我军事实力强弱——“称”的不同,最终决定了战争的胜负成败。所以胜利的军队较之于失败的军队,有如以“镒”比“铢”那样,占有绝对的优势。而失败的军队较之于胜利的军队,则就像用“铢”比“镒”那样,处于绝对的劣势。胜利者指挥军队进行战斗,就像在万丈悬崖决开山涧的积水一样,所向披靡,这就是军事实力的“形”。
【点评】 战争归根结底是拼实力。奇谋妙计固然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,但从根本上讲,强大的军事实力才是真正决定战争胜负的砝码。不仅“伐兵”、“攻城”离不开军事实力的巧妙运用,就是“伐谋”、“伐交”也必须以雄厚的军事实力为后盾。杜甫诗云“诸葛大名垂宇宙”,但不论诸葛亮怎样足智多谋,到头来依然僻处西南一隅,“出师未捷身先死”,因为蜀汉与曹魏实力差距太大。常言道,“巧妇难为无米之炊”,诸葛亮“连年动众,未能有克”的命运是注定的。隋王朝一举灭亡南朝陈国,完成统一大业,人心向往统一、战略决策高明、作战指挥卓越固然是十分重要的原因,但是归根结底在于隋王朝包括军事在内的综合实力,较之陈后主方面,占有压倒性优势。
孙子对这一问题有着清醒的认识,所以用专篇深入探讨,系统论述军事实力在战争中的地位和作用,以及军事实力运用的原则和实力建设的方法。具体地说,“先为不可胜”、“胜兵先胜而后求战”是实力政策;“守则不足,攻则有余”,即“强攻弱守”是对实力的战略运用;“修道而保法”是发展军事实力的基本原则;“善战者之胜也,无奇胜,无智名,无勇功”、“胜于易胜”则是实现实力政策所要达到的上乘境界。孙子认为,战争指导者必须依据敌我双方物质条件的优劣,军事实力的强弱,灵活采取攻守两种形式,“以镒称铢”,“决积水于千仞之谿”,以达到在战争中保全自己、消灭敌人的目的。
既然敌我力量对比对战争结果具有关键性意义,孙子主张,在作战中努力确保自己先立于不败之地——“先为不可胜”、“不可胜在己”,做到“胜兵先胜而后求战”,在此基础上积极寻求和利用敌人的可乘之机,即所谓“以待敌之可胜”、“不失敌之败也”。一旦时机成熟,便果断采取行动,乘隙蹈虚,以压倒性优势,给予敌人致命打击:“故胜兵若以镒称铢”,“胜者之战民也,若决积水于千仞之谿者,形也”。唯有如此,才是真正的“能为胜败正”,才能成为战争胜负的主宰。应该说,这一作战指导思想是带有普遍指导意义的。
认识军事实力在战争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,并不等于顺理成章地拥有强大的军事实力,更不意味着能淋漓尽致地运用和发挥自己的实力,在战场交锋中所向披靡。用孙子的话说,便是“不能使敌必可胜”,“胜可知而不可为”。
针对提升军事实力、在战争中确立优势地位这一问题,孙子高屋建瓴地提出了一系列对策。要言之,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。
第一,“修道而保法”,从政治上给予保证。所谓“道”,就是清明的政治,和谐的秩序,以此调动起民众和士兵的积极性,即《计篇》中所提到的“令民与上同意也,故可以与之死,可以与之生,而不畏危”,从而造就同仇敌忾、勇于公战的理想政治局面。所谓“法”,就是严格的制度,正确的法纪,表现为:赏罚公正严明,上下井然有序,士卒训练有素,用人唯才是举,办事有章可循。由此可见,“修道而保法”的核心便是修明政治,严肃法制,提高军队的凝聚力,鼓舞民众的士气,为夺取战争主动权创造必要的条件。很难设想,一支军队如果离心离德,还能算是有实力吗?指望这种军队打胜仗不啻于刻舟求剑,缘木求鱼,肯定会教人失望。
第二,对敌我双方的实力进行认真的综合对比分析,在此基础上预见胜负,指导战争。预知胜负,是高明军事家指导战争的必有之义。孙子十分重视这一问题,在《计篇》中即开宗明义加以阐述。本篇的主旨是探讨军事实力地位作用及运用原则,因此同样把衡量军事实力列为重要环节。孙子在这里提出了综合对比衡量双方军事实力的具体标准,这就是“度”、“量”、“数”、“称”、“胜”。即从双方的地域位置、地幅面积、物质资源、兵员数量等客观情况,来比较分析双方军事实力,进而预见战争胜负趋势。按孙子的理解,实力上占有绝对优势的一方,是可以所向无敌、横扫一切的:“胜兵若以镒称铢,败兵若以铢称镒。”孙子认为“度、量、数、称、胜”五个方面依次相生、层层递进,具有链条式的因果关系。所以要增强自己的军事实力,就必须紧紧围绕这个因果关系来从事军事实力建设。
第三,根据战场情势的变化,采取相宜的攻守策略,主动灵活地打击敌人,顺利实现敌我军事实力对比的转化。一般地说,受种种主客观条件的制约,在临战之前,双方的力量对比尽管有强弱之别,但并非一成不变,所以作为战争指导者,要善于根据战场情势,发挥主观能动性,采取正确的、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方法,使己方的军事实力得以充分施展,强化已有的优势,扭转自身的劣势。在这个过程中,如何采取适当的作战样式,仍是一大关键。通常的作战样式不外乎攻与守两种,一般地说,“不可胜者,守也;可胜者,攻也”。高明的军事家应该按照“守则不足,攻则有余”的作战规律,从军事实力条件出发,灵活主动地实施进攻或防御。若是实施防御,要善于隐蔽自己的兵力,“藏于九地之下”,令敌无法可施;一旦展开进攻,则要做到“动于九天之上”,使敌猝不及防。总之,只有在攻守问题上真正做到因敌变化,随机处置,才算完全掌握了指挥艺术之精髓。这时无论进攻还是防御,都可以得心应手,无往而不胜,“故能自保而全胜”。孙子认为,这是正确运用军事实力的重要途径,能达到用兵的理想境界:“战胜不忒”、“所措必胜”。
值得注意的是,西方近代军事学鼻祖,普鲁士人克劳塞维茨在其名著《战争论》一书中,也曾对攻守问题进行过深入探讨。他说:“假定使用的是同一支军队,进行防御就比进攻容易。”又说:“一旦力量强大到足以达到积极的目的时,就该立即放弃它。”克劳塞维茨的这一观点与孙子不无暗合之处,但晚了两千多年。
孙子重视军事实力,把实力看做是运计设谋的前提和基础,这是很了不起的认识。可惜的是,后世那些兵学理论家,大多眼光不及孙子,观察事物、考虑问题往往是单向性思维,只见树木,不见森林,人为地割裂孙子思想的内在逻辑体系,忘记或忽视了注重谋略与发展实力是一个钱币的正反两面,是辨证的统一。他们只倾心于用计谋、施损招,没有充分认识到实力是计谋之“体”,计谋是实力之“用”,体用和谐,方能克敌制胜,结果流露出轻视实力建设的倾向,“攻人以谋不以力,用兵斗智不斗多”、“贵谋而贱战”的种种高论大行其道,这无疑是中国传统军事文化中的一个弊端。
后世重谋轻力军事文化价值取向的滋生和风行,是对孙子军事思想基本精神的一种曲解。更可恨的是,这客观上也让人们对《孙子兵法》产生误解,影响了(甚至毁坏了)中国军事文化的声誉。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,便是把《孙子兵法》与《三十六计》等同化。将“借刀杀人”、“指桑骂槐”、“美人计”、“走为上”之类,统统划归到《孙子兵法》名下。这一方面说明《孙子兵法》的确家喻户晓;另一方面也表明人们对《孙子兵法》的理解还很粗浅,往往从阴谋诡计、诡诈欺骗的层面来诠释孙子博大精深的军事思想,似乎《孙子兵法》只不过是小人的伎俩,而非君子的哲学,这显然有失偏颇。
其实《孙子兵法》与《三十六计》完全是两码事,两者反映的是两种兵学文化价值观。《三十六计》从头到尾是一个“骗”字,典型的“我是流氓我怕谁”,一股痞气。只要看看“瞒天过海”、“趁火打劫”、“借刀杀人”的计策名,就可以知道它是多么阴损毒辣和厚颜无耻。说白了,《三十六计》是玩“空手道”的,有枣没枣先打一竿子再说,押宝押中了,皆大欢喜;押不中,就自认晦气。张仪、苏秦的所作所为遵循了《三十六计》的原理。他们擅长雄辩与察言观色,脚踏两条船,不时兴风作浪,搅动天下之局,可他们有一个共同缺陷:忘了提醒自己游说的对象,应该静下心来发展实力。
孙子比他们高明得多。这种高明,便体现在他思维的全面性、逻辑性、辨证性上。他既讲谋略,也讲实力;既讲诡诈,也讲仁义;既讲功利,也讲道德。真的是左右逢源、无懈可击。《三十六计》作者的军事学术水平和孙子相比,其差距岂可以道里计。
孙子的实力为胜利之本理论,在后世已为无数次战争实践所证明。先秦时期僻处西北的秦国,之所以能后来居上,统一六国,其关键就是依靠了“农”“战”两手,始终把发展军事实力放在首要位置。粮食产得多,打仗打得狠,两者相辅相成,就像一辆车子有了左右两只匹配的轮子,横扫六合、一统天下也便水到渠成了,这叫做“奋六世之余烈,振长策而御宇内”!汉武帝北逐匈奴也是一样的道理。当时匈奴占地面积很大,人口稀少,开始打仗时,汉朝根本打不过他们,实力不足是重要因素。汉朝军队多是步兵和车兵,机动性不强,而匈奴几乎是清一色的骑兵,机动性好,战斗力强,加上匈奴人吃的是牛羊肉,在艰苦环境中生长,忍渴耐寒,身强马壮,所以汉兵同他们交手总是处于下风。汉武帝当上皇帝后,把军事实力建设放在第一位,有针对性地优先发展骑兵,骑兵的地位超过了步兵和车兵,这在中国古代军队建设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,对于汉匈战争的最终结局更是发挥了关键的作用,使得汉匈之间的战略态势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。此后,汉武帝前后发动五次大规模反击战,从根本上遏制住了匈奴的入侵骚扰,从此“匈奴远遁,而幕南无王庭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