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泰晤士报》引述英国及美国心理学家的研究指出,做错事后不应过急或太迟作出道歉,最佳「道歉时机」是在犯错后的10分钟至两天之内。 麻省大学的研究指出,太快作出道歉会被视为保护自己、避免触怒他人的防御措施;若事隔太久才道歉,就被视为后知后觉的「事后想法」。因此,人们应将道歉时间稍为延后,让自己有充分时间去了解「受害者」的伤痛,但却必须在造成持久性的伤害前作出道歉。 研究指出,48小时是延迟道歉的上限,此时被触怒的人多已准备宽恕及忘记仇恨。研究人员透露,他们曾目睹一名同事向人过早道歉,不料对方说﹕「不用道歉,我现时仍然对你感到很恼怒。」 研究指出,获接纳的道歉必须经过7个阶段﹕双方开始大声讲话;威胁对方;互相侮辱;受伤害一方觉得不公平;「受害人」发表自己的观点;「受害人」相信对方明白其受到的伤害;最后,犯错者向「受害人」表示理解其伤痛,并作出道歉。 负责研究的麻省大学教授弗朗茨说﹕「研究显示延迟(道歉)比过快好,若过早道歉,对方不会相信你(有诚意)。